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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发布气象预警 两网友被警告批评

2016-07-14 10:12    来源:中国台州网维权频道    作者:台州信息港--采编    阅读:17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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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收看、收听气象预报已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近日,我市两名网友因在微博上非法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被严正警告和批评教育。市气象局提醒,当前正值台风尼伯特防御期,也是安全护航G20的攻坚期,气象预报预警的敏感性非常强,公众应选择权威气象信息的发布来源,甄别虚假气象信息,不要盲信、传播非法气..

收看、收听气象预报已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近日,我市两名网友因在微博上非法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被严正警告和批评教育。市气象局提醒,当前正值台风“尼伯特”防御期,也是“安全护航G20”的攻坚期,气象预报预警的敏感性非常强,公众应选择权威气象信息的发布来源,甄别虚假气象信息,不要盲信、传播非法气象信息。

7月4日晚8点52分,新浪微博用户“华东气象爱好者”发布微博,指出新浪微博用户“台州梦想翅膀”多次在微博和QQ空间私自违法发布气象预警,且当时情况完全没有达到可以发预警的标准。

获悉此事后,市气象局立即着手调查。经查证,“台州梦想翅膀”微博账户自2014年11月15日起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微博1000余条,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影响恶劣。

7月5日,市气象局通过公安部门核实,该微博账号拥有者为路桥王某,其发布的气象预报预警中涉及的另一名“预报员”为张某。在确定身份后,市气象局会同路桥、天台公安部门,通过个人电话、学校校长尝试与他们取得联系。昨天上午,市气象局联系上两名当事人。

经调查,两名当事人均为气象爱好者,通过QQ结识,制作并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目前,非法发布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已被删除。鉴于他们年纪较小,缺乏气象法律法规知识,市气象局给予严正警告和批评教育。

气象预报究竟由谁制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违反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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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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