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台州视窗 » 人才频道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 关于适当调整造口袋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

关于适当调整造口袋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

2015-03-10 09:33    来源: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台州信息港 采编    阅读:36次    我要评论

分享到:更多分享
[导读]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台人社发〔2013〕202号 关于适当调整造口袋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区各定点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切实降低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适当调整造口袋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41号)和《关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造口袋有关问题的通知》(台劳社医〔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造口袋医保支付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台人社发〔2013〕202号

 

 

关于适当调整造口袋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区各定点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切实降低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适当调整造口袋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41号)和《关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造口袋有关问题的通知》(台劳社医〔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造口袋医保支付标准:造口袋费用平均每天不超过6元,一个结算年度累计不超过2190元。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2日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印发

发表评论:

网站简介-联系我们-合作洽谈-广告服务-免责申明-隐私保护-SiteMap-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B.HtmlFootCode("Job-NewsView")%><--%=B.HtmlFootCode("Glob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