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信息

搜索贴子

搜索新闻

搜索店铺

搜索商品

搜索团购

搜索信息
当前位置:台州视窗 ☉ 【Job】 ☉ 劳动法规 ☉ 台州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

台州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

2015-03-10 09:26    来源: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台州信息港 采编    阅读:28次    我要评论

分享到:更多分享
[导读]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海外工程师”具有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市场渠道和国际化视野等方面独特的优势,是我市海外引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引进 “海外工程师”,对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海外工程师”具有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市场渠道和国际化视野等方面独特的优势,是我市海外引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引进 “海外工程师”,对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鼓励我市企业引进急需的“海外工程师”,更好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引进外国专家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才领〔2013〕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鼓励引进的“海外工程师”,是指持有外国专家证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等证件并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的特定人才:

    (一)本人须是在国(境)外相关企业(机构)担任过工程、技术、研发、设计主管及以上职务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二)本人须受聘于台州本地企业(含中资股份占51%以上的中外合资企业)及其开办的研发机构,在台州工作并担任工程、技术、项目、学科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带头人或担任中层以上技术职务;

    (三)本人从事的专业方向符合台州产业发展导向,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本人聘用年薪须在30万元以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

    (五)本人当年度在台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第二条 政策待遇

    鼓励引进“海外工程师”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原则,在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工资总额大部分由企业支付的前提下,由市、区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奖励。

   (一)根据用人单位聘请“海外工程师”所支付的薪酬,给予用人单位年薪15%的一次性资助。每年对企业给予一次资助,每人每年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资助期限最高为三年。

(二)鼓励引进的“海外工程师”申报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对入选者按《关于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1〕48号)和《台州市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台市委办发〔2012〕25号)规定给予人才专项奖励,享受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特定的生活待遇。对引进的“海外工程师”同时符合有关引进高层次人才多项优惠政策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资助)。同一奖项(资助)在低等次己作奖励(资助)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资助)差额部分。

(三)对引进的“海外工程师”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省“外专千人计划”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每人次50万元、30万元的引进资助。对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在30-5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次1万元、2万元的猎头服务费补贴。

    (四)对做出突出贡献的 “海外工程师”,经用人单位推荐优先推荐参评省“西湖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

(五)对积极引进“海外工程师”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和市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单位)。对入选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

(六)为带动更多国内人才的成长,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要与国内工程师等建立合作团队。合作团队的主要中方技术人员可优先参加由市外国专家局组织申报的国(境)外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

(七)对引进“海外工程师”工作进行表彰奖励。每2年开展一次表彰奖励活动,重点奖励在引进“海外工程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 申报程序

    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资金发放,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材料申报。由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台州市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表》(从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不含临海、温岭部分)、台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受理主管部门)申报,市直属企业直接向市外国专家局申报。

    (二)初步审核。由受理主管部门对申报对象的身份、资格条件、能力业绩、任职、薪酬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审核,并汇总上报市外国专家局复核。

    (三)评审立项。由“海外工程师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召集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建议及资助标准。

    (四)项目审批。对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者,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后,确定相应的资助经费拨付计划。

    (五)政策落实。列入资助计划的用人单位须按申报渠道认真填报《台州市引进“海外工程师”执行情况表》,经核实无误后,予以拨付当年度引进“海外工程师”的年薪资助资金。

    第四条 服务保障

    (一)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台州市引进“海外工程师”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海外工程师”需求信息、应聘信息等,多方掌握人才供求信息,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制定并发布引才需求目录,强化对海外引才信息的互通。

    (二)加强海外人才对接。充分发挥我市海外引才工作站的作用,加强与海外人才中介组织的联系,及时发布和对接“海外工程师”人才信息,不断拓宽引进“海外工程师”的渠道。

    (三)组织海外引才活动。根据我市经济科学发展需求,以企业为主体,每年适时组织开展赴海外招引人才活动。建立用人单位与“海外工程师”的对接交流平台,提高引进“海外工程师”的效率。

    第五条 组织管理

    (一)引进“海外工程师”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引进“海外工程师”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引进“海外工程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全市引进“海外工程师”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外国专家局具体承办日常管理和资助申报等工作。

    (三)各区也应建立引进“海外工程师”联席会议制度,引进“海外工程师”的具体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不含临海、温岭部分)、台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并负责所在地区薪酬资助的申报、筛选和政策落实等工作。

    (四)建立引进“海外工程师”评估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给予奖励。对触犯法律、或未履行协议(合同)的,终止享受相关资助及待遇等,保留追回相关经费的权利。

(五)加强引进“海外工程师”工作宣传。通过有关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优惠政策,宣传引进“海外工程师”在我市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将引进“海外工程师”列入联系专家的范围,加强日常联系和服务。

第六条 附则

(一)本暂行办法中涉及经费资助、奖励标准仅适用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不含临海、温岭部分)和台州经济开发区,由市、区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相应比例,在市、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经费资助标准。各县(市)参加“海外工程师”评选的人员经县(市)审核后,由台州市统一组织评审,评审认定后“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由县(市)具体实施,并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本办法由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财政局

 

                                2014年3月21日
温州气动隔膜泵 温州压滤机隔膜泵 有机溶剂隔膜泵 食品厂气动隔膜泵

发表评论:

本站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