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5 06:46:00
项目名称
农村宅基地审批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临海市第30号市长令
办事条件
1、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符合建筑占地限额标准:2人及以下小户标准,3-6人中户标准,7人以上大户标准。
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有房屋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
村民申请→预审(中心所、分局)→建设部门选址→镇(街道)审批→国土局登记(统一编号、盖章、备案)
收费标准
收费代码
收费名称
免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
耕保利用科
联系电话
85112056、85113707
权限设置
镇(街道)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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